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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须知

2014年09月12日 来源:第一护照网 人气:
一、受理范围
吉林省户籍居民。
 
二、受理单位
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三、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近期免冠彩色光学照片一张及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若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申请办理签注,不需提交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证明样式见样张下载)。 
 
4、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5、办理团队旅游签注的申请人,还需交验有资格组团赴台湾旅游的旅行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符合代办条件的,需要申请人出具委托代办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委托书(样式见样张下载),同时还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代办条件
 
1、16周岁以下、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办。
2、旅游团领队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由其所在组团社统一向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以及赴台旅游领队证。
 
五、处理时限
 
首次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

来源:吉林省出入境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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