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是公民出入境旅行或居留的重要的身份证件,所以,持照人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
护照。但是有的人因为种种原因把护照给弄丢了,当护照被遗失之后又的人就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去处理,尤其是在国(境)外,更不知道要怎么具体去处理,有的时候如果你处理不及时的话很有可能被捡到的人给利用,所以,当你的护照不慎遗失后要及时的去处理。针对这一问题,小编给大家具体来介绍一下因公护照在国(境)外遗失了要怎么处理的常识,以备急用之需。
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遗失或被窃,在国(境)外,应立即书面报告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并于回国后2日内报告市外办。在国内,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要详细向公安机关说明护照的遗失时间,地点和护照内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并到当地报纸刊登丢失护照声明(一定要写明姓名和护照号码)。然后,将公安机关的报案证明、护照遗失经过详情、单位处理意见及登有护照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报市外办,再由市外办上报省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