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馆为到访中国并遗失护照的新加坡公民提供协助。
请您本人在本馆办公时间致电本馆报失,联系电话:+ (86)(10) 65329382 或 65321115 转 120或119 。若非办公时间需要援助,请拨打 + (86) 13910755251 通知本馆值班领事官员。
遗失新加坡护照时,请您前往当地的警察局或有关部门(通常是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报失,有关部门将出具相关报失证明。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地址为: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二号(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电: +(86) (10) 84020101
请您准备 1 张白底彩照(快照也可以被接受)。请您带好报失证明及任何能证明您是新加坡公民身份的证明文件(该文件最好能配有您的照片,如身份证或驾驶执照)到本馆。
对于有计划短期内返回新加坡的公民,您的身份一经确认,本馆将为您签发临时身份证明(Document of Identity)助您回国。您在拿到临时身份证明后,需前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出境许可证后方可离开中国。办理出境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将根据中国移民条例办理。您有可能须要向出入境管理局提供由酒店或您住址所属公安局出具的临时住宿证明。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出境许可证之前,他们将根据您的临时住宿证明做必要的调查。签发出境许可证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
在您返回新加坡后,您需要将临时身份证明交还新加坡移民和关卡局,并且向该局申请新护照。
若新加坡公民在中国长期工作或学习,本馆将协助您申请一本新的护照。新加坡护照申请程序,可查询申请新加坡生物护照。
若您已找到了护照,请及时通知本馆。
费用
15新加坡元或77元人民币(申请临时身份证明)
受理时间
1个工作日(申请临时身份证明)
4-6个星期(申请新护照)
其他信息
如果您需要获取更多详情,请联系大使馆:
电话: + (86) (10) 65329382或 65321115 转 120或119 。
传真: + (86) (10) 65329406
电子邮箱:singemb_bej@sgmfa.gov.sg
重要提示
若您的现有护照已损毁或遗失,您将无法在网上递交申请并请个人到本馆填表递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