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因私护照出国人员申请换发护照应提前半年到使馆办理,如护照遗失或被盗,应到使馆申请补发。
一、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护照申请表》),应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原护照信息、详细住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本人签字;
2. 三张近期、彩色、白底、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照片不能有划痕、污损,不能与原护照照片相同,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3. 护照原件;
4. 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和有效
签证/居住证复印件;
5. 如申请人系中资公司员工,须提供公司出具的申请函,由公司总经理或代表签字并盖章。
6. 如系申请补发,应提交上述除护照原件外所有材料,及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和申请人书写并签字的护照遗失或被盗说明材料;
二、费用及取证时间:
费用:2300第纳尔
取证时间:换发、补发(原护照系我馆签发)——15个工作日;
补发(原护照非我馆签发)——(核查信息属实后)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