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原捷克斯洛伐克于1949年10月6日建交,1957年3月27日双方签订了中捷友好条约。 1993年1月1日斯洛伐克共和国独立,我国政府予以承认并与之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中国同捷斯联邦签署的条约和协定对斯继续有效。斯独立以来,中斯关系发展顺利。近年来,双方经常性的高层交往,各领域友好合作不断推进,在国际组织中相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