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护照所需提供的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一份;
2、护照照片三张(照片具体要求附后);
3、父母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在科居留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国内出具的父母结婚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如果儿童父母一方为外国国籍,需提供该儿童未加入外国国籍的官方证明或提供书面担保书,说明该儿童在退出中国国籍前,不再加入外国国籍。
二、办证方式
父母须携儿童一起亲自到使馆办理,不接受邮寄申请。
三、办证时间及费用
1、取证时间不确定(等电话通知);
2、每本护照收费16科第(只接受现金)。
四、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外出生的儿童,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能再申请颁发中国护照。
2、护照照片要求:
(1)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
(2)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
(3)面目清晰,眼睛和面部周围不能有阴影,整体效果不能太暗或太亮;
(4)不能佩戴头饰,佩戴眼镜时,眼镜不能反光;
(5)照片须符合以下规格:48mm*48mm;头部宽度为21-24mm,长度为28-33mm;头像大小超过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能制作护照;
(6)照片应为光面相纸,布纹相纸不能制作护照;
(7)照片不能有污迹、划痕或折痕,背面不能写字。
上述信息如有变动,以本馆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