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规格)
基本材料:
(1)申请表1份(申请表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或在
www.cqga.gov.cn网站上下载,双面打印即可,用蓝、黑墨水填写完整、真实、清晰);
(2)照片2张(正面免冠光面近期彩照,白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为48X33毫米,头部宽度21- 24毫米,头部长度28- 33毫米);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公民可以不提交);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还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6)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其因私出国的证明。
不同情况下申请办理护照所需的材料:
1、首次申请(指申请人从未在公安机关申请和取得过护照,第一次向公安机关申请护照):
(1)“基本材料”;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2、过期重领(指申请人曾持有的普通护照已经过期,重新申请护照的):
(1)“基本材料”;
(2)原护照和护照首页以及最近一次
签证页复印件;
(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3、护照换发(指申请人持有的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签证页即将用完等情形申请换发护照的):
(1)“基本材料”;
(2)原护照和护照首页以及最近一次签证页复印件;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4、损毁补发(指申请人持有的护照被涂改、污损不能继续使用申请补发护照的):
(1)“基本材料”;
(2)护照原件和护照首页以及最近一次签证页复印件 ;
(3)护照损毁原因说明;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损毁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5、遗失、被盗补发(指申请人持有的护照遗失、被盗后申请补发护照的):
(1)“基本材料”;
(2)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被盗、遗失补发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6、持照加注(指申请在持有的有效护照上加注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近期照片的):
(1)“基本材料”;
(2)护照原件和护照首页以及最近一次签证页复印件;
(3)与变更加注内容一致的证明材料;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