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申请投资类永久居留须知
Application Guide of Permanent Residence for Inves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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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印制
外国人申请投资类永久居留须知
一、申请条件
1. 实际交付投资金额要求:
(1)在重庆投资50万美元以上。
(2)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2. 投资情况稳定时限要求:3年。
3. 纳税要求:纳税情况良好。
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员的外籍配偶及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投资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2. 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使用说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3. 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国籍国和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国家地区)。使用说明:无犯罪记录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 三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和照片光盘版;使用说明: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5. 个人简历;使用说明:写明18周岁以来工作单位、工作地址和居住地址。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年报证明;使用说明:年报证明的有效时间段应为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
7.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使用说明:投资者名称一栏中应明确注明申请人的姓名。
8. 联合年报证明;使用说明:该证明的有效时间段应为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
9. 验资报告;使用说明:验资报告系会计事务所在企业首次注册或注册资本金改变的情况下出具的报告,验资报告不一定提供连续3年的,但其所表述内容应表明申请人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投资稳定、投资金额达到规定投资数额标准,且已经到位。
10.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使用说明:纳税时间应为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
11. 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为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证明。使用说明:证明的有效时间段应为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
(二)外籍配偶需提交下列材料:
1. 有效的外国护照及签证;
2. 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使用说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3. 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国籍国和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国家);使用说明:无犯罪记录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 三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和照片光盘版;使用说明: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5. 个人简历;使用说明:写明18周岁以来工作单位、工作地址和居住地址。
6. 婚姻证明和结婚登记使用的身份证件;使用说明:外国出具的证明材料需经驻外使领馆认证,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三)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有效的外国护照及签证;
2. 三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和照片光盘版;使用说明: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3. 亲子关系证明以及登记使用的父母身份证件;使用说明:外国出具的证明材料需经驻外使领馆认证,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4. 父母婚姻证明和结婚登记使用的身份证件;使用说明:外国出具的证明材料需经驻外使领馆认证,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5. 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国籍的,应先进行国籍认定。
三、温馨提示
1. 申请人是外籍华人的还需提交:注销户籍证明、最后一本中国护照、第一本外国护照以及入籍证书。
2. 申请前须已在住宿地进行外国人住宿登记。
3. 外国出具的证明材料需经驻外使领馆认证,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另需提供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外籍华人如需在《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上打印中文姓名,应在申请表上“其他需说明事项”中写明“制证时需打印中文姓名***”。
5. 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2份。
四、收费标准:
(一)申请费:1500元;
(二)制证费: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