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博茨瓦纳使馆每周一、三、五9:00—12:00受理护照旅行证申请。护照旅行证不提供加急服务。递交申请时当场付费并向接案人员索要取证单,日后凭取证单取件,取证时领取收据。
一、申请新生儿护照
(一)适用情形
在博茨瓦纳出生的中国籍儿童。
(二)所需资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21mm-24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3、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有效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双方博茨瓦纳合法有效居留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6、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父母双方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的声明书(在领事官员面前现场签字)。
(三)申请方式
儿童父母双方须携儿童到使馆申请。如父母有一方不能到场,须提供由其签署并经公证机构(如在中国境内,须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的委托书。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
2、费用270普拉
二、更换护照
(一)适用情形
1、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或护照不慎损毁的;
3、容貌变化较大的;
(二)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21mm-24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博茨瓦纳的入境验讫章页等);
4、在博茨瓦纳合法有效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亲自到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正常换发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如申请人身份需经国内有关机关核实确认的,时间不定,需耐心等待。
2、费用:270普拉。
(五)注意事项
1、换发新照后,旧护照将被注销,取新照时一并退还申请人。原护照如有博茨瓦纳有效签证、居留或其他出入境记录,其有效性请持照人径向博茨瓦纳签证、居留证签发机关咨询。
2、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3、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换发护照,须由父母双方带领前来使馆,并提供父母双方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的声明书(在领事官员面前现场签字)、父母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父母有一方不能到场,须提供由其签署并经公证机构(如在中国境内,须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的委托书。
4、护照系中国公民在海外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善保存和使用,如无正当理由频繁换照,使领馆有权延长护照办理时间。
三、补发护照
(一)适用情形
中国公民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的。
(二)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和《补(换)发证件/非法移民身份核查表》;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21mm-24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3、护照遗失或被盗的详细报告书,并书面声明:“我已被告知,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警察局报案证明、登报挂失声明材料。
4、原护照复印件。如无原护照复印件,须提供其它可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在博茨瓦纳合法有效居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亲自到使领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补发护照时间15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如申请人身份需经国内有关机关核实确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约需2个月。
2、费用:270普拉。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补发护照时,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中国驻博茨瓦纳大使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2、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补发护照,须由父母双方带领前来使馆,并提供父母双方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的声明书(在领事官员面前现场签字)、父母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父母有一方不能到场,须提供由其签署并经公证机构(如在中国境内,须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的委托书。
3、护照系中国公民在海外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善保存和使用,如无正当理由频繁补照,使领馆有权延长护照办理时间。
四、申请旅行证
(一)适用情形
1、临时来博茨瓦纳后护照遗失或被盗,急于回国并不再返博的中国公民;
2、未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同胞前往内地探亲、旅游的;
(二)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为21mm-24mm,头部长度为2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3、通行证原件及原护照资料页和签证页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出生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如系护照遗失被盗的,须提供护照遗失被盗情况的书面说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亲自向使馆提出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正常办理需5个工作日。如需向国内发照机关确认申请人身份,办理时间不能确定,但使馆将在最短时间内办理。
2、费用:270普拉。
(五)注意事项
1、颁发旅行证后,遗失、被盗护照即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2、旅行证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在博出生儿童申请旅行证,还必须提供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母有效护照及其复印件、博茨瓦纳居留证及其复印件。
五、因公护照换发
(一)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为21mm-24mm,头部长度为2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3、原发照机关报外交部领事司的批件,原发照机关发给驻博茨使馆的身份核查证明、同意发照的函以及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出生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如系护照遗失被盗的,须提供遗失被盗情况书面说明。
(二)费用及办理时间:外交、公务及公务普通护照补照均免费;因需发回国内核查,办理时间不能确定,但使馆将在最快时间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