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情况
公证是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驻博茨瓦纳使馆受理旅居博茨瓦纳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当事人的公证申请,为临时出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公证限于处理死亡案件等紧急事项。
二、使馆可以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声明、委托;
(二)国籍、居留、指纹;
(三)文书上的印鉴、签名、日期属实。
(四)因博茨瓦纳目前未设法定公证、认证机构,我馆可为中国公民发生在博茨瓦纳的出生、死亡等事实进行公证,同时为经国内认证的出生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书、婚姻关系公证书、学历公证书、驾照公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公证书等出具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或译文相符的公证。
三、受理时间与收费标准
每周一、三、五9:00—12:00受理公证申请。办证时间:五个工作日。如需提前取件,须提出理由并交加急费。递交申请时当场付费并向接案人员索要取证单,日后凭取证单取件,取证时领取收据。
公证收费标准: 民事类 150 普拉。商事类300普拉。加急费250普拉。
四、办理各类公证须提交的材料与要求
1、委托书公证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照片资料、最近一次出入境验讫章页复印件(法定机构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有效的居留证、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博移民局章);
(四)委托书文本(内容真实完备,文字表达准确,不得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德。请打印或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请勿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待领事官员审核通过后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并填写日期,否则必须重新抄写)。
(五)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材料;
涉及重要财产权利转让、变更等与当事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的委托书公证,要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房产证、存折、股票开户凭证等);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还应提交结婚证等相关文书原件或公证书原件;涉及房产证登记为二人以上共有的,应当所有产权人共同到场办理,不能到场的应有书面意见书;涉及寄养委托的,应由被寄养儿童父母双方提出,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还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如儿童出生证)。同时应根据领事官员要求谈话,并在《接谈笔录》上签名或捺指印;
(七)领事官员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2、声明书公证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照片资料、最近一次出入境验讫章页复印件(法定机构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有效的居留证、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博移民局章);
(四)声明书文本(内容真实完备,文字表达准确,不得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德。请打印或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请勿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待领事官员审核通过后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并填写日期,否则必须重新抄写);
(五)与声明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材料;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的,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所放弃房产或财产证明;办理无配偶声明书公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请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领事官员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当事人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声明书的内容由声明人自己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婚姻状况声明书公证的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未婚人士如处理房产、办理户口等事项声明需先申办无配偶声明书公证,应在声明书中说明此证明仅限用于在国内办理相关事宜;
3、国籍公证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照片资料、最近一次出入境验讫章页复印件;
(三)有效的居留证、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博移民局章);
(四)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说明:国籍证明是对当事人具有或不具有中国国籍事实的证明;一般可为拟申请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出具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书;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由公证当事人出具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居留公证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照片资料、最近一次出入境验讫章页复印件;
(三)永久居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博移民局章);
说明:居留公证主要用于到中国国内办理华侨身份认定等。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由公证当事人出具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5、指纹公证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照片资料、最近一次出入境验讫章页复印件;
(三)有效的居留证、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博移民局章);
说明:当事人应当亲自申请,在领事官员面前捺指印并签名。
6、在固定格式文书上的签名属实公证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照片资料、最近一次出入境验讫章页复印件;
(三)有效的居留证、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博移民局章);
(四) 有关文书原件;
说明:有关固定格式文书一般指国内法院要求的诉讼委托书、送达回证等司法文书,或银行的表格、单据等;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字。
7、出生公证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照片资料、最近一次出入境验讫章页复印件;
(三)有效的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博移民局章)(如有);
(四)博户籍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当事人父母的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居留证/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当事人应在父母的陪同下来使馆办理。
8、死亡公证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照片资料、最近一次出入境验讫章页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四)医院或警察局出具的死亡证明、尸体火化证明等;
9、学历证书、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书、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或译文相符的公证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照片资料、最近一次出入境验讫章页复印件;
(三)有效的居留证、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博移民局章);
(四)学历证书、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书、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
(五)国内公证机构出具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学历证书、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书、结婚证等证件的公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说明:使馆可出具以上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相符、译文相符的公证,用于申请人办理博茨瓦纳居留与工作许可。
10、亲属关系公证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照片资料、最近一次出入境验讫章页复印件;
(三)有效的居留证、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博移民局章);
(四)经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办理国外亲属关系证明的,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侨团证明等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说明: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当事人本人应亲自到使馆提出申请并现场签名。对未婚夫妇关系申请的亲属关系公证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声明书、委托书、指纹等公证必须由本人亲自来驻博茨瓦纳使馆办理,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名或捺指印。
(二)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如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
(三)法定机构申办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签字。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以及有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情形,驻博茨瓦纳使馆不予受理。
(五)驻博茨瓦纳使馆不办理合同、协议类公证,不动产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公证。合同、协议类公证,公司、金融事务公证涉及我国金融、公司法律事务,应在中国国内公证机构办理;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驻博茨瓦纳使馆可以受理的只能是涉及国内房产的委托书、声明书公证。
(六)因博茨瓦纳目前未设法定公证、认证机关,我馆暂不办理认证业务。特殊情况下,当事人需将有关文书或资料在当地律师处办妥公证,再到当地外交部办理认证手续后,我馆才可办理认证。
(七)对驻博茨瓦纳使馆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需在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如当事人在博茨瓦纳、不便回国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如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可在驻博茨瓦纳使馆办理委托国内亲友代为办理的委托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