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 申请对象: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
(二) 条件: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二、申请材料
(二) 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使用说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 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国籍国和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国家地区)。使用说明:无犯罪记录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 三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和照片光盘版;使用说明: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五) 个人简历;使用说明:写明18周岁以来工作单位、工作地址和居住地址。
(六)婚姻证明;使用说明:外国出具的证明材料需经驻外使领馆认证,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七)其中国籍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其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八)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使用说明:经公证的本人或配偶名下10万以上国内银行存款冻结6个月以上的证明。
(九)房屋产权证明或经公证的1年以上房屋租赁证明。使用说明:已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房产证。租赁他人房产的,须提供经公证的自申请之日起租期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温馨提示
1. 申请人是外籍华人的还需提交:注销户籍证明、最后一本中国护照、第一本外国护照以及入籍证书。
2. 申请前须已在住宿地进行外国人住宿登记。
3. 外国出具的证明材料需经驻外使领馆认证,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另需提供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外籍华人如需在《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上打印中文姓名,应在申请表上“其他需说明事项”中写明“制证时需打印中文姓名***”。
5. 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3份。
四、收费标准:
(一)申请费:1500元;
(二)制证费: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