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F”签证的申办条件: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人员。
申请材料 :
1、有效
护照和有效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
2、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3 、申请人的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照片尺寸及要求:43毫米×33毫米,人像头部长度28-33毫米,人像头部宽度21-24毫米,不准佩戴各种首饰露出双耳,穿深色衣服,不准穿迷彩服或制服性质的衣服,政务服务中心可以为您提供照像服务;
4、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单。 外国人在中国居民或外国人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到属地公安机关申报 ,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属地公安机关申报;
5 、单位函件;
6 、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7、 进行商务贸易活动的,还需提供贸易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
8、邀请单位需在公安机关备案;
9、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境外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办证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