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访问签证:旅行团
A. 所需材料
· 护照或旅行证件,有效期至少六(6)个月以上,不包括允许在菲律宾的停留时间;
· 填写好的旅行团签证申请表,以及旅行团每位成员护照资料页复印件(1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原件递交菲律宾移民局,使领馆存档复印件一套,旅行社保存另一套复印件);
· 菲律宾旅行社的担保书;
· 旅行团成员不满20人,签证费为167.5元人民币/人;旅行团成员满20人及以上,签证费为100.5元人民币/人。
B. 手续
· 办理和签发签证不超过三(3)个工作日,使领馆有权根据工作量决定是否提前发放签证;
· 不收取加急费(不适用于菲律宾驻香港领事馆);
· 申请表背面将贴上签证,旅行团每位成员的护照上会有如下格式的印章:
Joining GROUP TOUR 参加旅行团
(with _____ persons) (同_____位游客)
UNDER VISA NO. _________ 签证号_________
Organized by: Name of Agency 组织者:旅行社名称_________
· 每个旅行团只用一(1)个签证号,旅行团每位成员护照上是这个签证号后加一个连续的数字后缀。
· 在签证申请表上写明警告严厉禁止毒品走私和禁止外国游客从事零售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