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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口岸一次有效)办事指南

2019年11月19日 来源: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网站 人气: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口岸一次有效)“四办”事项办事指南

根据国务院 “放管服”改革精神,结合口岸签证实际,对照“四办”要求,目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口岸一次有效)”事项满足 “马上办”、“一次办”标准。

“马上办”:在我省口岸签证窗口提出申请后马上办理;

“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一次性办结。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口岸一次有效)

项目编码: 439900000000100000006300

(二)适用范围:自然人

(三)事项审查类型:先审查后批准。

(四)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五)受理机构: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口岸签证机关

(六)决定机构: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口岸签证机关。

(七)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八)申请条件:

1、临时入境;

2、未持有有效出入境证件;

3、申请材料真实、齐备;

(九)禁止性要求:

1、提供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2、无法证明自身身份的;

3、其他法律法规设定不予签发的;

(十)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表:

现场填写《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口岸)申请表》;

2.照片:

照片规格为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

3.身份证件:

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的证件(身份证、过期台胞证等);

(十一)申请接收:

受理地点:口岸签证机关窗口。

(十二)“马上办、一次办”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口岸签证窗口提出证件办理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和办证照片,填写申请表格。

2.受理: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对认为符合规定的,转入审批环节;对材料不齐备需要补充的,一次性告之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当面告知申请人,可不说明理由。

3.审批:由审批人员对提交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批。对符合规定的作出批准决定;不予批准的,可不说明理由。

(十三)办结时限:口岸签证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批通过后,当场办结证件,发放给申请人。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40元/人,《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

(十五)咨询途径:查询电话:0731-84797449、84738250。

(十六)办公地址和时间: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国际到达层,工作时间为机场国际航班时刻。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现场查询。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签发。

三、附录

流程图(附件)

四、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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