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门及关税体制
肯尼亚税务总局(KENYA REVENUE AUTHORITY,KRA)下设的海关事务部(CUSTOMS SERVICE DEPARTMENT)是肯尼亚海关事务主管机构。2004年,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三国共同签署了《东非共同体关税同盟协议》,对外实行统一关税,对内则免税或执行较低的关税税率。
二、海关要求
1994年,肯尼亚取消了外汇管制,携带外币入境无金额限制,但携带超过500,000肯先令出境的,需事先获得肯央行的书面许可。携带摄影器材入境的,通关时须进行申报。
肯尼亚高度注重野生动物保护,禁止携带、买卖和出口犀牛角、象牙、海龟等野生动物原品或制品。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将面临严厉刑罚和巨额罚金。限制进出口物品清单可查询肯尼亚税务总局网站。
三、入境检疫
前往肯尼亚前,请务必到卫生防疫部门注射黄热病疫苗,并随身携带《国际预防接种证书》(俗称“黄皮书”)。根据肯尼亚《植物保护法》,进口植物、种子、水果(水果罐头除外)的,需要有肯尼亚植物健康监察局出具的植物卫生证明方可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