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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巴布韦海关申报规定

2014年10月15日 来源:津巴布韦驻华大使馆 人气:

  根据津巴布韦海关规定,出入境者须填写海关申报表,如实申报所携带的物品。海关人员有权检查旅客的行李,如发现超量或违禁物品不报,将被罚款、没收物品,甚至监禁。海关规定,在津停留30天以内的入境者可携带不超过1万美元外币和250美元的免税品,入境时必须申报。不得随身携带酒类及其它液体物品。携带物品超过规定的数额,海关将按规定对超出部分征收海关税。出关时可携带外币,但不得超出入境时申报的数额。

  需特别提醒的是,在津工艺品商店随处可买到象牙制品等,我国因加入相关国际公约,严禁携带各国海关禁止进出口的物品(其中包括各种象牙和犀牛角及其制品)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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