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于1950年1月13日承认新中国,同年10月28日与我建交。1951年春,两国互派使节,我驻丹麦公使耿飙兼任驻芬公使。1954年,两国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
建交60多年来,中芬关系稳定发展,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取得显著成果。中芬经济互补性较强。1980年,芬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近几年两国贸易增长很快。2004—2008年芬兰连续五年成为中国在北欧的最大贸易伙伴。据中国海关统计,2012年双边贸易额112.8亿美元,同比增长0.8%。2013年1—8月,中芬贸易额64.5亿美元,同比下降19.8%。
中国驻芬兰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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