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内容:
- 临时工作签证(短期停留活动)(400类别)
- 访客签证(600类别)
- 电子旅行许可(601类别)
- 医疗签证 (602类别)
- 电子访客签证(651类别)
- 过境签证 (771类别)
根据不同的访问目的,有多种类别的访客签证可供选择。如需了解您所适合的签证类别,请访问移民和边境保卫部官方网站中的Visa Wizard 或访问Visitors 网页。
临时工作签证(短期停留活动)(400类别)允许签证申请人在澳大利亚以临时停留为基础,进行下列活动:
• 从事短期、非持续性的、高度专业性的工作;
• 作为被邀请方参与某项活动。
请参阅:在澳工作
访客签证(600类别)允许签证持有人赴澳进行旅游或商务访客活动。
旅游包括度假、休闲、以及探亲、访友。
商务访客活动包括参加会议、进行商务谈判或商务考察。
该类别签证持有人不能在澳大利亚工作,不能为澳大利亚企业或机构提供服务,也不能向澳大利亚公众售卖产品或提供服务。若申请人的赴澳目的为在澳从事短期工作,他们则应申请新设立的临时工作签证(短期停留活动)(400类别)。
请参阅:访客签证(600类别)
某些国家护照持有人可申请电子旅行许可赴澳进行旅游或商务活动。中国护照持有人不能申请电子旅行许可(ETA)。
旅游包括度假、休闲、以及探亲和/或访友。
商务目的包括参加会议、进行商务谈判或商务考察。
该类别签证持有人不能在澳大利亚工作,不能为澳大利亚企业或机构提供服务,也不能向澳大利亚公众售卖产品或提供服务。若申请人的赴澳目的为在澳从事短期工作,他们则应申请新设立的临时工作签证(短期停留活动)(400类别)。
关于此类别签证的更多信息,请登陆移民部英文网站:电子旅行许可(601类别)
医疗签证允许病患人员赴澳进行医学治疗或医疗咨询。
医疗签证(602类别)是一个临时签证。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境外均可递交签证申请。
请参阅:医疗签证(602类别)
某些国家护照持有人可申请电子访客签证赴澳进行旅游或商务活动。中国护照持有人不能申请电子访客签证。
旅游包括度假、休闲、以及探亲和/或访友。
商务目的包括:参加会议、进行商务谈判或商务考察。
该类别签证持有人不能在澳大利亚工作,不能为澳大利亚企业或机构提供服务,也不能向澳大利亚公众售卖产品或提供服务。若申请人的赴澳目的为在澳从事短期工作,他们则应申请新设立的临时工作签证(短期停留活动)(400类别)。
关于此类别签证的更多信息,请登陆移民部英文网站:电子访客签证(651类别)
过境签证(771类别):如果申请人基于以下原因打算在澳大利亚停留不超过72小时并能证明其处于以下目的进入澳大利亚, 应申请过境签证。
• 经过澳大利亚进入其他国家
• 作为船员或机务人员经过澳大利亚
请参阅:过境签证
海员签证(MCV): 外国海员
请参阅:www.immi.gov.au/sea/mcv/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