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探亲签证办理时申请人和随行人以及邀请方都要提交材料,具体提交的材料如下:
所有申请人必需的文件(
所有中文文件必须附有英文或法文翻译件):
1、填写完整的”临时居民访问
签证申请表” (IMM 5257)。每名申请人及每名随行子女均需一份申请表格。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随行子女须填写并签署其各自的申请表格。
2、申请人及每位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随行家庭成员完整填写”家庭信息表”(IMM 5645),请使用中英文或中法文填写。
3、申请人及每位随行家庭成员每人递交两张照片。所有照片需符合照片要求细则中的所有要求。每张照片后注明此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
4、申请人及每位随行家庭成员的有效
护照。每本护照须包含除最后一页外的至少一整页空白页、且护照必须在行程前至少六个月内有效。
5、两份用中文写有申请人现住址的粘性贴纸 (无需信封)
6、以正确形式递交的数目准确的申请受理费(请参见申请受理费)。受理费不予退还。
7、如有第三方人士帮助你准备此次申请,请填写”代理人信息表”(IMM 5476E)
8、18周岁以下的申请人,请递交未随行父/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父母同意函,此函应包含申请人旅行日期及其父母联系方式等信息。
邀请人(方)需要递交:
1、一份签字的承诺为申请人的逗留访问提供财政支持的书面邀请信;
2、邀请人居所内的人员详单; 邀请人的公民或移民身份文件的复印件(如永久居民卡 – 请复印双面);
3、邀请人有能力提供所承诺财政支持的证明,须为来自于加拿大的独立第三方性质的文件、可靠且易核实。例如但不局限于:加拿大税务总局出具的税单(NOA),显示收入情况的雇佣证明信,工资单,银行对账单,执业专业人士出具的薪酬支付报表或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