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阅《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从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教育处(组)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下载《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准备申请材料,填写《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查阅有关填表说明和要求。使用2003、2004年旧版申请表申报无效。
4、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交申请材料。
二、有关材料下载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2、《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专业名称及类码
下载网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www.csc.edu.cn“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专栏”或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向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护照首页复印件;
3、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注册证明;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导师推荐信;
6、研究课题报告或课题介绍(中文,不少于2000字)
7、曾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著作、作品首页和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8、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或相关证明
四、《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和要求:
1、请用中文、打印填写《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如无条件亦可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所有材料均应使用A4纸规格准备。
2、内容应属实,表达应明确严谨。填写内容不实、含糊不清、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3、有关填写说明及要求:
(1)“专业类码及参评专业”一栏,请从“专业名称及类码”(参阅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专栏”)选择对应专业类码(如BA0101),如无对应专业类码,则请填写专业所属大类(如BA);如属交叉或边缘学科专业,请自行选定唯一参评专业,不可空栏;
(2)研究课题报告或介绍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中文翻译件;
(3)“博士阶段国内外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著作或作品”一栏:
a、论文、著作或作品发表时间应在攻读博士期间;同时须注明论文发表的刊物名称、文章页码及页数、文章被引用次数、影响因子等,如本人不是第一作者,须注明第一作者名称以及与第一作者的关系(如导师、合作者、同事或其他);
b、已发表的论文、著作或作品应附首页和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所有发表成果均可提供可检索网址作为补充;
c、已投稿被录用、但尚未发表的论文,应提交论文被有关刊物接受的相关信函和证明材料;
(4)“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情况”一栏:应尽可能详实具体地填写学术会议报告形式和内容,并附上会议邀请函或相关证明。
4、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教育处(组),一份由教育处(组)保存备案;另两份作为推荐人选材料由教育处(组)统一报送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