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Z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30日内申请居留许可,本人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具体如下: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
护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
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以及《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或者文化部、文化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批准演出的批件的复印件(验原件);
四、提供聘书(营业执照有注册姓名的除外);
五、提供单位申请公函;
六、提供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其复印件、境外人员住所备案登记表;
七、已满18周岁的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以上有效期居留许可,须提供健康证明(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境外公立医院以及经公证的私立医院签发的健康证明书应当到当地的卫生检疫部门认证。 注:居留许可延期须提供第一、二、三、四、五、六项,其中第三项中《就业证》、《专家证》、《工作准证》须延期。未安装境E通企业需到登记地公安分局报名境E通培训及登记组织机构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