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入境时如果需要有随行家属而需要在此地居留的,需要办理随行居留许可,在办理许可时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具体如下: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
护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
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提供被随行人员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申请公函;
四、提供被随行人员的护照和居留许可的复印件;
五、1、配偶提供婚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2、父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3、子女(不满18周岁)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六、提供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其复印件、境外人员住所备案登记表;
七、已满18周岁的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以上有效期居留许可,须提供健康证明(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境外公立医院以及经公证的私立医院签发的健康证明书应当到当地的卫生检疫部门认证。
【温馨提示】:随行家属可以与被随行人员同时办理居留许可延期,若不同时办理则须提供第一、二、三、四、五、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