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第一护照网 >> 出入境常识 >> 浏览文章

叙利亚国籍政策

2014年10月09日 来源:叙利亚驻华大使馆 人气:

  根据叙利亚法律规定,外国人从入境之日起,如需在叙停留超过十五天,应向叙移民护照局或其在各省的分局申请居留许可。出生在叙的非叙籍人或与叙公民结婚的非叙籍女性自动获得居留许可。居留许可不被视为工作许可,如在叙工作,应向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请工作许可。

  叙利亚是非移民国家,外国人较难获得叙国籍。根据叙《国籍法》规定,凡连续在叙居住五年以上、品行及声誉良好、无传染病或患有其它妨碍其从事工作的疾病的外国人,若愿加入叙国籍,由本人申请,经内政部长甚至总统批准申请。已取得叙国籍的外国人,其妻可在维持婚姻关系两年后,由内政部批准取得叙国籍。叙承认双重国籍。

请将“叙利亚国籍政策”分享给你的好友!
本站提供护照签证办理查询信息,所有出入境常识信息数据均来源于各省市出入境管理局(处)及互联网,如发现错误,请来信告知,感谢您的支持与帮助,请牢记我们的网站:第一护照网(www.huzhao1.com)
点此复制本页,推荐给需要的朋友 | 点此收藏本页,以方便下次查询 | 返回第一护照网首页,查看更多的护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