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
布隆迪海关隶属于财政部,负责办理港口、机场和边境人员和商品的进出境手续。
布隆迪关税由3部分构成:4%的海关统计税、17%的交易税和一定金额的进口税(税率随商品不同而异)。2008年11月,布隆迪国民议会通过了免除计算机、移动电话、太阳能发电设备和风力发电设备进口关税的法规。
原产于东南非共同市场、东非共同体成员国的商品进口关税为零。
布实施“全面进口监管计划”。根据布隆迪进口法规规定,所有价值超过到岸价格100万布隆迪法郎(约800美元)的寄售商品进口,在装船前必须要经过代表布隆迪官方的国际监管机构的商品质量和价格检查。
2、动植物检验检疫
进出口商品应符合布隆迪商品标准和质量检验标准。对进口供屠宰的牲畜、肉和肉类制品(罐头重量至五公斤的肉罐头除外)以及盐渍、制干、冷冻和熏制的鱼,需出具兽医开具的卫生检疫证书。进口活体植物和种子,需出具植物病理学方面的有关证书。
3、金融管制规定
布实行外汇管制。根据规定,国外公司在布设立的企业,凡涉及到外汇出境的,必须在有权经营外汇业务的当地银行申请设立外币账户和外币与本币可兑换账户。国外公司在布设立的企业,从境外汇入的外汇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布法郎(约810美元)的等值外汇资本金(每笔不得低于100万布法郎等值的外币),可以重新汇往境外,但重新汇出前,必须出示相应的汇入证明文件。
4、常用联系方式:
布隆迪海关:00257—22225847。
布隆迪海关免税科:00257—2224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