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比亚海关对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有限量,要求旅客如实申报并进行抽查。纳海关官员经常对中国公民行李进行检查。以下物品可免税过关(18岁以下人员不享受免税烟草或酒定量):
200支香烟;
50支雪茄;
250克烟草或烟丝;
2升葡萄酒;
1升白酒或其它含酒精饮料;
50毫升香水;
250毫升花露水;
每人可携带其它总价值不超过1,250纳元的新旧物品(电视接收设备除外)。
其它不超过10,000纳元的新旧物品(以上所列免税物品除外):如来自非关税同盟区,则按20%的固定税率征收(1,250纳元-10,000纳元);如来自关税同盟区,即南非、博茨瓦纳、莱索托和斯威士兰,则免收关税。
有关外国人携带现金出入境的规定主要包括:
入境时,非居民可最多携带5万纳元;外币和旅行支票,在到达时申报,无数量限制。出境时,非居民可最多携带5万纳元;在入境12个月之内离境,最多可携带入境时申报的外币和旅行支票金额。
因为属于共同货币区,在纳米比亚、莱索托、南非和斯威士兰之间,出入境携带现金没有限制。
海关联系方式:00264-61-2099111;传真:00264-61-239278。
注意事项:此前曾发生多起中国公民携带大量(数万)美元现金出境因无法提供资金来源证明被纳海关查扣的案件。请不要带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