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韩国签证时,韩国领馆的签证发给审查标准根据大韩民国出入局管理法等有关法规,如
签证遭到拒签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被禁止入境时
2、所提交的材料中包括虚假材料,或包括与事实不相同的内容时
3、不能验证与邀请人的关系,或其说明材料不足时
4、不能与邀请人或被邀请人联络时
5、有可能在韩国非法滞留或就业、其入境目的不明确时
6、不能确认入境目的的真实性,或其陈述不符事实时
7、未能满足其他签证发给条件时等
8、在签证申请人不能提供明确的入境目的和滞留期限,以及反驳非法滞留可能的说明材料时,根据上述规定将其视为绝签证发给的理由。
【温馨提示】
即使获得了韩国签证,但是如不符合韩国机场或港口出入境管理人员入境审查时,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关于签证拒签理由,大使馆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