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申请探亲・访友签证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各个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
在日本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孩子申请数次签证时,请查看此处。
【在中国的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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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签证申请表(粘贴照片,2寸彩色白底)(PDF)
②护照
③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④居住证或暂住证(仅限户口不属于山东省内的申请人)
⑤能证明与在日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亲属关系:亲属关系公证书 朋友关系:照片、书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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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担保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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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所需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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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身元保证书(PDF)
②住民票(标注家庭全体成员及其关系 ※外国人做担保不可省略记载事项)
③在职证明(公司经营者可提供「法人登记簿誊本」;个体经营者可提供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確定申告書)复印件、靠养老金等生活的无业者需提供「无法提交在职证明理由书」(格式不限)
④标有总收入金额的: 以下任一材料
・课税(所得)证明书 (市区町村长发行)
・纳税证明书(样式2)(税务署长发行)
・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
⑤有效的在留卡或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仅限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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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邀请理由书(PDF)
②停留日程表(PDF)
③住民票
④在职证明或在学证明
⑤有效的在留卡或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正反两面的复印件(仅限外国人)
⑥能佐证访日目的的材料(例如,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典礼的预约票、准考证的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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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者的个人信息填写在身元保证书上,另外需提交一份全体申请人名单表。
(注2)外国人做担保人时,原则上需持有下述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现居住在日本。
1 「外交」、「公用」、「永住者」(被抚养者除外)
2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 「技能」、「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等」、「定住者」、「特定活动(イ・ロ)」「特定活动(高度学术研究活动、高度专门・技术活动或高度经营・管理活动)」
(1)必须是现居住日本,在留期间为3年及以上的人员。
(2)持有「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在留资格的被抚养者除外。
(注3)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留学的邀请人邀请其亲属赴日时,如果担保人是所在学校的专职教授或副教授时,身元保证书还需提交该教授或准教授的在职证明。
(注4)邀请人为日本国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获得者邀请其亲属赴日时,除下述(3)材料的「住民票」外,还需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奖学金领取证明书或入学许可证(其中需明确标明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金额、所属大学的院系、在留资格)的任意一份材料。无需提交身元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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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者的个人信息填写在邀请理由书上,另外需提交一份全体申请人名单表。
(注2)申请探亲签证时,担保人及邀请人均不是在日亲属时,请提交在日亲属的住民票。
(注3)在日担保人和邀请人为同一人时,上述③、④不用提交。
另,根据审查需要,有时需追加提供上述以外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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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因审查的需要,有可能在上述工作日内不能出审查结果,请提前申请。
来源:日本驻青岛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