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部分,其管理对象涉及出入国境的本国公民和外国人。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外国人入出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希望对入境我国的外国人有所帮助,:
一、外国人入境后,须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
1、在旅馆住宿的,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办理住宿登记;
2、在旅馆以外场所住宿的,留宿人或住宿人须于抵达住宿地24小时内(农村72小时内)向住宿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3、已办理居留许可的常住外国人,离开常住住所到其他地方住宿,按上述规定办理住宿登记。
二、持有Z、X、J-1
签证的外国人,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外国人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出入境,无须办理签证。
三、持F、L、G、C、J-2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中国停留,需要延长在华停留期限的,请到当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四、未取得居留许可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就业。
五、在中国停留或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随身携带准予停留、居留证件和
护照,以备查验。
六、外国人所持护照、证件如遗失或被盗(抢),请到案发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并凭案发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回到所在地(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出境手续。
七、为了您的人身和财物安全,请您做好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和重要证件,不要在公共场所暴露随身财物;
2.外出时尽量搭乘安全的交通工具(如:酒店、公司、朋友提供的交通工具或有营运资格的出租汽车),路上行走或搭乘摩托车时要小心保管随身携带的财物。
3.请勿从事"黄、赌、毒",防止被色诱绑架或抢劫。
4.请勿非法套换外汇,防止被调包诈骗,甚至被盗抢。
5.如遇到危急警情,请拨打报警电话:110
八、中国政府保护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外国人在华期间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