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在约定时间前往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没有预约确认无权进入使馆或总领事馆的签证区。本页对进入签证区后的流程予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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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委托代理(送签员)送签:
如果材料不完整,您将收到一份所缺材料清单以及延长签证受理时间的说明。如果材料届时不能补全,签证申请将被拒绝。
60欧元申请费必须同申请材料一起支付,且不予返还。在中国大陆的使领馆申请,费用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汇率以大使馆/领事馆发布的为准。最新费用信息,详见护照、签证及领事费用清单。
申请费用须现金支付。同时提供下列支付方式:
即使持有荷兰签证,也有可能无法进入申根国家。请务必保留签证申请时所有文件的备份,以便在海关官员需要时,与护照、签证及医疗/旅行保险同时提供。
可选择使用EMS邮寄服务,将护照邮寄至您指定的地址。由此,您无需再次到使领馆取回护照。可在等候室内的EMS柜台购买专用信封。签证申请处理完成后,您的护照将在第一时间邮寄至您指定的地址。
目前,仅有荷兰驻北京大使馆和驻上海或广州总领事馆提供EMS邮寄服务。若在香港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则仍需亲自取回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