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签证申请中心接收申根签证和丹麦居留许可的申请。
第二步 :
递交申请前,请确认你的出行目的是否明确——我们仅对您的签证申请流程提供协助,而并不允许建议或指引您去选择签证类别,由于我们的工作主要为行政性质,我们无权决定您会否获得签证,也无法预估审核时间的长短,最终结果完全取决于丹麦驻华使领馆的决定。
第三步:
请点击“关于您的签证”了解不同签证类别的详情。
第四步:
请确保您到签证申请中心前已阅读有关安全条例的公告
请注意,所有签证申请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递交签证申请时,护照要在签证到期后至少有3个月的有效期。请注意,丹麦王国驻北京大使馆、丹麦王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和丹麦王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不接受护照加页。如果您的护照没有空白页贴签证,您须在递交申请前更换一本新护照。
签证申请审核时间
根据欧盟签证法规,申请处理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5个历日,或特殊申请处理不得超过30或60个历日。丹麦大使馆和领事馆致力于在5到11个工作日内处理申请.
在重庆签证申请中心提交签证申请时,请预计签证处理周期至少 3周。这是因为所有申请材料会被快递至北京丹麦驻华大使馆,由使馆处理签证申请,处理完毕后护照再从北京邮递回重庆。申请人应在计划出行前一个月提交申请,以确保签证按计划申请下来。为了更快取到护照,我们建议申请人在重庆签证中心递交材料时候选择护照快递服务并支付快递费用。这样北京丹麦大使馆受理完毕后直接把申请人的护照快递给申请人,而不是邮寄到重庆丹麦签证中心.
一旦您的申请需要被转到丹麦移民局受理,审核时间将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