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莫桑比克入境签证和居留证件须知
(非正式译文)
一、申请入境签证基本条件
根据莫桑比克有关法律规定,申请莫桑比克入境签证需满足下列条件:
1. 有效期不低于180天的
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 在申请签证和入境莫桑比克时,需提供经济实力证明,或经公证的在莫机构或个人担保证明;
3. 非被禁止入境莫桑比克人员;
4. 非被驱逐出境人员或被宣布“不受欢迎人员”;
5. 没有从事有关在莫可能遭到驱逐出境的活动;
6. 缴纳相应的签证规费。
二、申请各类入境签证的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人还需根据不同种类签证的要求,满足下列条件:
1. 访客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以访问为目的的来莫人员。有效期(指入境在莫允许停留时间,下同)最短为15天,最长可延至90天,最多为两次入出境。
申请要求:
在莫停留期间的经济实力证明;
若应在个体机构邀请,须提供邀请机构的担保书;
往返机票复印件;
若来莫就医,需提供就诊预约确认函及就诊日期的证明。
2. 旅游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以旅游或休闲为目的的来莫人员。签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90天,可为多次入出境。
申请要求:
在莫停留期间的经济实力证明;
旅馆订单;
往返机票复印件。
3. 居留签证
该签证为一次入境,有效期为30天,可延期至60天。在有效期内应申请居留许可。
申请要求:
由国籍国或最近2年居住国有关部门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年龄未满18岁者不需提供;
在莫食宿条件证明;
若申请者在莫有经济来源,须提供在莫收入证明;
若申请者系未成年或无经济来源者,须提供担保书;
劳工部签署的工作合同(若为公司雇员);
劳动许可,聘用公司或机构信函;
公司营业许可;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医生证明。
4.学生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来被莫官方承认的学校学习的外国人。有效期为12个月,可延期12个月。
申请要求:
莫桑比克奖学金证明或其他留学证明;
非奖学金学生需提供生活担保;
医生证明。
5.工作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来莫工作的外国人。该签证为一次入境,有效期为30天,可延期至60天。如果工作合同超过60天,当事人必须申请临时居留许可。
该签证也颁发给拟来莫定居的企业家。
申请要求:
由国籍国或最近至少居住2年的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该证明的有效期不超过90天;
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工作,都需提供劳工部出具的工作许可;
若系雇员,需提供主管机关出具的劳动合同;
若申请人拟从事特定职业,需提供与该职业相关的资质证明和工作许可;
若为企业家,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投资证明和/或工作许可;
若申请人拟在宗教组织从业,需提供莫桑比克司法部的许可证书和相关宗教组织的担保书;
医生证明。
6.过境签证
申请要求:
目的国签证或居留许可。
7.落地签证
根据有关法令,落地签证只颁发给由于莫桑比克在签证申请人所在国家未设外交机构而不能直接在所在国取得莫桑比克签证的外国人。
三、外国人身份与居留证明(DIRE)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外国人身份与居留证明需提供下列资料:
由国籍国或最近2年居住国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期不超过90天的无刑事犯罪证明。年龄未满18岁者除外;
若申请人在莫从事有偿或无偿活动,需提供劳工部颁发的工作许可;
若申请人拟从事特定职业,需提供与该职业相关的资质证明和工作许可;
若为企业家,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投资证明和/或工作许可;
若申请人拟在宗教组织从业,需提供莫桑比克司法部的许可证书和相关宗教组织的担保书;
医生证明。
若申请人拟来莫工作,需提供下列资料以获得居留签证:
由国籍国或最近2年居住国有关部门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年龄未满18岁者除外;
在莫食宿条件证明;
若申请者在莫有经济来源,须提供在莫收入证明;
若申请者系未成年或无经济来源者,须提供担保书;
劳工部签署的工作合同(若为公司雇员);
劳动许可,聘用公司或机构信函;
公司营业许可;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医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