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第一护照网 >> 签证办理 >> 其他签证 >> 浏览文章

匈牙利签证申请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2015年01月23日 来源:匈牙利驻华大使馆 人气:

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有效护照(有效期必须为获得签证后3个月以上);
  • 彩色件照1张(6个月内);
  • 完整无误填写并签名的签证申请表一份;

签证申请表在使馆领事处免费领取,或从匈牙利外交部网站(http://www.kormany.hu/en/ministry-of-foreign-affairs)及使馆网站下载; 申根签证申请表为固定格式,因此申根签证规范申请表适用于匈牙利签证申请。

  • 健康保险(包括申根成员国境内意外医疗险、就医交通和境外健康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30000欧元);
  • 如果申请人为非本国公民,在该国的合法居留证明;

 
申请人在递交签证申请时,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旅行费用承担方资产证明及旅行目的证明文件。

资产证明所需文件:

  • 雇主收入证明原件;或
  • 上3个月的银行存款证明;或
  • 退休金证明;或
  • 私人企业或个体户营业执照;或
  • 有效机票,机票预定及预付款证明、酒店订单;或
  • 合法机构出具的承担一切费用的声明;或
  • 匈牙利移民局出具并盖章的正式邀请函。

旅行目的需提供如下文件:

申请过境申请:

  • 目的国有效机票或由外方担保的其他交通方式证明;
  • 目的国签证,如需。

申请短期停留签证:

  • 以旅游为目的:旅行社证明或在匈住宿地预订单。
  • 以学习、学术研究或专业培训为目的:接纳机构证明,在匈住宿地预订单。
  • 以探访为目的:由匈牙利移民局出具的邀请信或邀请信公证件,邀请方在匈居留有效证件及护照的复印件。
  • 以探亲为目的:探访目的陈述或申请人亲属关系证明,陈述中写明其入境及停留真实目的、是否有犯罪记录、亲属关系程度及家庭成员姓名、住址和电话。
  • 以商务为目的:商务伙伴出具的邀请函、现有商务合作关系证明、伙伴单位工商局注册证明、在匈住宿地证明、单位派遣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 以医疗为目的:医疗机构接收证明,包括病情现状及就诊情况、其它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在匈住宿地证明。
  • 以货运为目的:货运公司订单。
  • 以祭奠在匈入葬的亲属为目的:亲属关系证明和在匈墓地地址。
  • 以文化活动为目的:匈牙利服务提供方代理合同及活动组织方邀请函。
  • 以体育竞技为目的:体育活动参与者确认函或匈牙利体育俱乐部邀请函,或团体体育组织(奥林匹克委员会、体育部等)出具的证明。
  • 以参加会议为目的:会议组织方出具的邀请函,会议组织方出具的与会者确认函,团体组织出具的证明,会议注册费收据。
  • 以其它(常规购物、娱乐等)为目的:入境及停留真实目的声明、是否有犯罪记录证明。

签证申请费用

1 机场转机签证(A)、过境签证(B)或短期居留签证(C) 60欧元2 季节性工作签证延期       40欧元

申请费减免

  • 个人资料载入父母护照的14岁以下儿童:免费
  • 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公民家属:免费
  • 持有护照的6岁以下儿童:免费
  • 5人以上的儿童团组:免费
  • 访问学者:免费

其它签证申请费减免

除上述一般规定外,申根签证还可按照签证基本协议颁发。如需要该协议的具体规定,请联系匈牙利在如下国家的驻外机构:阿尔巴尼亚、波黑、马其顿、摩尔多瓦、黑山、塞尔维亚和乌克兰。

注意!

  • 申请费在签证申请递交时交纳;
  • 领事处不在签发签证时收取任何上述提及以外的费用;
  • 如果签证申请被拒绝,签证申请费将不退还;
  • 签证申请费以人民币现金形式交纳(根据欧元与人民币汇率)。


签证申请决定

签证申请决定由领事做出,其他匈牙利或当地行政官员无权对任何申请做出决定。
为核实签证申请,领事将有权:

  • 对每个案件核查入境禁令(SIS);
  • 调查申请人原有签证;
  • 对特定案件与其他成员国权力机构进行磋商;
  • 与匈牙利外交部和移民局磋商;
  • 与其它申根国驻外机构磋商;
  • 对申请人进行面试;
  • 在现有申请材料外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文件或证明。

法定签证申请受理时限为不超过30天。

签证申请拒绝

对于申请的怀疑或禁令,领事机构有权拒绝该签证申请。

拒绝原因包括提供虚假文件。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领事机构领取申请拒绝通知书。

应申请人要求,签证申请拒绝通知书应以书面形式出具。

拒签决定一旦做出,申请费概不退还。

签证申请拒绝一旦做出则不能更改。然而,申请人可就该程序提出上诉。该申诉先由领事机构领导审核,在提交外交部审理。

签证申请被拒绝后,申请人可以随时递交新申请。新申请递交时需重新缴纳签证申请费。

穿越国境

关于管理人员流动及穿越国境的条例(2006年4月13日出版于OJ L 105)中对进入成员国边境有着明确的规定。凡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如果为需要签证的第三国公民)只允许在如下两种情况下入境。

入境许可首先由领事机构针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核。签证的颁发意味着领事机构已认为申请人符合入境标准并同意颁发签证。

入境许可将在申请人到达成员国边境(陆地、海岸、空港)时由边境管理官员进行第二次审核。如果边境警方认为该已持有签证的申请人不符合入境要求(例如:申请人无法证明其在入境居留期间的生存方式及生活来源),即使其拥有有效签证,其仍将被拒绝入境。

注意!签证持有者应随身携带能证明其入境居留状况的文件以便于在欧盟边境检查时出示。

申请90天以上的长期居留签证

根据相关规定,入境停留90天以上的签证申请由各国国内当局做出决定,因此,深根成员国没有固定执行法规。外国人申请在匈牙利长期居留可提出长期居留签证申请。申请一旦成功,申请人将获得在匈停留最多30天的一次入境签证。而在匈长期居留的决定由匈牙利移民局直接做出。

注意!欧盟及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公民的家属有权自由进入匈牙利境内并做短期停留(C),即使其准备在匈停留超过90天。在此情况下,该申请人需在入境后93天内向移民局直接提出居留证申请。

注意!已在匈居留的外国人可以向移民局直接提出长期居留申请,如果

  • 申请人能够证明该需求的特殊原因,家庭团聚、医疗或其它;
  • 以学术研究为目的;
  • 申请人圩堤539/2001号欧盟领事规定中所列国家(免签国)公民。

申请所需材料

  • 有效护照(有效期必须为获得签证后3个月以上);
  • 彩色件照1张(6个月内);
  • 完整无误填写并签名的“长期居留”签证申请表一份;

申请表从匈牙利外交部官方网站(http://www.kormany.hu/en/ministry-of-foreign-affairs)下载;

  • 居留目的相关文件;
  • 居住场所相关文件;
  • 生活来源相关文件;
  • 健康保险。

 
依照不同目的的居留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以工作或盈利为目的:

  • 工作许可证;
  • 雇佣合同;
  • 在匈职业及职务证明;
  • 申请人在首次收到佣金前在匈生活费用的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雇主预付款证明等);

  • 盈利活动特征证明(股东大会决议);
  • 企业高法注册批文及营业执照;
  • 法人签字符;
  • 在匈居留地证明;
  • 职业技能证书;
  • (预计)年收入证明或声明;
  • 申请人在匈费用支配证明;
  • 公司上年度简明财政收支平衡报表(如果公司已营业);
  • 公司未欠债证明(如果公司已营业);
  • 雇佣合同(如果公司有匈牙利雇员); 
  •  简明商务计划(如果为新公司)。

 
以学习教育为目的:

  • 学校录取通知书;
  • 在匈居留证明文件(学生宿舍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 在匈生活证明文件(银行存款证明、或申请人父母愿承担其在匈全部费用证明、或奖学金证明);
  • 经过匈牙利测试而免学费证明或学费已缴纳证明;
  • 最高学历证书。

 
以家庭团聚为目的:

  • 在匈居留地证明;
  • 在匈生存来源证明;
  • 结婚证书或出生证明;
  • 在匈亲属护照及居留证复印件;
  • 子女抚养方(父母、监护人)同意其赴匈公证书。

 
以探访为目的:

  • 官方邀请函或邀请公证书;
  • 邀请方平均收入证明;
  • 在匈行迹证明;
  • 邀请方护照或有效证件复印件。

 
以医疗为目的:

  • 医疗机构名称及地址;
  • 医疗目的及就诊期限证明;
  • 在匈医疗期间费用承担证明;
  • 在匈居留地证明(如果申请人不住在医疗机构);
  • 随行人员或家属住宿地和生活来源证明(如果申请人的确需要陪同)。

以学术研究为目的:

  • 接收研究单位合同

以志愿工作为目的:

  • 接收机构、组织合同(教堂、图书馆、市政府等)

注意!

1. 领事有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上述要求以外的相关材料。 
2. 上述资料以原件形式附于申请内,如申请人日后需要原件,则需把复印件同时附上。 
3. 领事处保留审查所受理材料真伪的权利,一旦查出材料虚假,申请将被拒绝。

上述申请费用为60欧元。按照惯例,申请受理时限为不超过30天。以学习教育及学术研究为目的的申请受理时限为15天。

申请一旦被拒绝,申请人可以于5日内以公证形式提出上诉。该申诉需直接提交移民局审理。

信息备案与信息保护

根据匈牙利关于第三国公民入境与居留的法令(2007年二号令)第95款的规定,匈牙利移民局及驻外领事机构应对下列外国公民签证申请及所发签证的信息予以管理:

  • 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 国籍;
  • 照片及护照信息;
  • 入境目的及停留时限;
  • 入境及居留所需提供的完整文件复印件;
  • 签证拒绝原因;
  • 签证序号及出入境有效期;
  • 出入境日期及地点;
  • 入境后住宿地。

匈牙利移民局和驻外领事机构有权根据特定情况或国际约定将其所备案的申请人及其签证信息透露给申根成员国或欧盟成员国领事机构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执行和刑事调查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难民管理机构。

应申请方的请求,除国际法律规定为绝密信息外,匈牙利移民局和驻外领事机构应如实提供其备案信息。如申请方或当事方确认该信息不正确或已变更,匈牙利移民局和驻外领事机构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更改或删除该信息。

工作时间

递交签证申请: 周一至周五9:00 – 12:00

领取签证申请:周一至周四14:00 – 16:30,周五9:00 – 12:00

 

领事处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0号 100600
电 话:86-10-65320665(领事处)86-10-65321431/1432/1433(总机)86-10-65321273,86-13701382159(值班电话)
传 真:86-10-65322719(领事处)86-10-65325053(总机)
电 邮:consular.pek@kum.hu
网 址:http://www.mfa.gov.hu/emb/beijing

签证申请相片要求

申请签证需要相片一张,该相片须达到如下要求:

  • 拍照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 彩色;
  • 尺寸符合证件使用(35-40毫米宽);
  • 真实、干净、效果好;
  • 包括面部全部(显示整个头部及肩膀);
  • 背景为浅色;
  • 非宗教原因不得佩戴头饰;
  • 正面照。
  • 不合格相片范例:

    背景杂乱

    面部有阴影

    头发遮脸



可以戴眼镜,但眼睛必须清晰可见,并且镜片不反光。

只有宗教原因才可佩戴头饰,但面部细节必须清晰可见,并且头饰不能遮盖面部。

签证申请所需相片必须符合上述标准。否则,请申请人更换符合以上要求的像片。

请将“匈牙利签证申请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分享给你的好友!
本站提供护照签证办理查询信息,所有其他签证信息数据均来源于各省市出入境管理局(处)及互联网,如发现错误,请来信告知,感谢您的支持与帮助,请牢记我们的网站:第一护照网(www.huzhao1.com)
点此复制本页,推荐给需要的朋友 | 点此收藏本页,以方便下次查询 | 返回第一护照网首页,查看更多的护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