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持有效护照和白俄罗斯签证(或其他关于出国的文件),方可出入境白俄罗斯或在白中转。
办理白俄罗斯入境签证,可到白俄罗斯外交和领事机构(国外办理,请登陆www.embassies.mfa.gov.by/),或白俄罗斯外交部领事总局(位于明斯克)。
若办理者的国家境内未设有白俄罗斯使馆或领事馆,则可在抵达国家机场“明斯克-2”后办理签证。
其他来白的外国公民,应在外交代表处办理签证。受国家机关邀请来白的官方代表团、亲属患重大疾病或死亡的除外。
入境签证
白俄罗斯入境签证有以下类型:
过境签证(B类型)
过境签证用于过境白俄罗斯。有效期不超过一年,自入境日起两昼夜内通过白俄罗斯境内。详见《签证》一章。
短期签证(C类型)
短期签证是签证的主要类型,目的一般为学习、商务出访、旅游、私人出访及其他。该签证的有效期为90天。详见《签证》一章。
长期签证(D类型)
只有在白停留时间超过90天,目的为保持业务联系、参加体育文化活动、进行新闻活动或其他,才须办理长期签证(签证有效期为一年)。详见《签证》一章。
根据允许的入境次数,签证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次签证(持有者有权在签证规定的期限内,入境、在白停留、出境一次,不超过90昼夜);
——两次签证(有权在签证规定的期限内,入境、在白停留、出境两次,不超过90昼夜);
——多次签证(有权在签证规定的期限内,入境、在白停留、出境多次,一年内不超过90昼夜)。
办理邀请函所需的材料
审理签证材料所需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交齐材料后起)。加急为两个工作日(48小时)。
签证颁发机构有权不告知拒签原因。关于颁发签证的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再重审。
签证费
签证费只能以电子缴费、银行转账、支票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具体方式参见具体的白俄罗斯驻外外交机构的规定。
签证费数额。详见《签证》一章。
领事帮助
有关办理签证、加入国籍及其他领事问题,可咨询白俄罗斯外交部总领事局。二十四小时有人接听:
+375 17 222 26 75,
+375 17 222 31 52,
+375 17 222 31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