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
凡入境卡塔尔的中国公民(无论持何种护照)均须办理入境签证。持有阿拉伯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长期居留签证,且身份为经理以上级别的中国公民可在抵达机场后办理停留期为14天的落地签证,期满可续延14天。在卡塔尔驻华使馆申请签证需持有卡塔尔移民局的签证通知函及其它材料。
旅游签证:由指定的卡塔尔酒店代申请人向移民局机场签证处申请办理,停留期为14天,期满可续延一次14天。
商务签证:由公司或指定机构(即担保方)代申请人向移民局机场签证处申请办理,停留期为14天,期满可续延3个月。
工作(居留)签证:由卡内政部颁发入境签证。
探亲访问签证:由卡内政部颁发入境签证。
多次入境商务签证:由卡内政部颁发入境签证。
具体签证要求与手续,请向卡驻华大使馆查询。
二、入出境
卡塔尔对《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持有保留,入境者无论持何种护照,都不享有豁免权,须接受海关检查。所携大小行李及随身物品均需X光机检查,发现违禁物品即予没收,并对携带入境者以罚款甚至扣留审查。
持旅游、探亲签证者不得在卡塔尔境内工作或从事与签证身份不符的非法活动。
持有卡工作签证者若需离开卡塔尔,须持有签证担保人出具的离卡许可证明,方可离境。
签证逾期者每天需交纳罚款200里亚尔。
卡塔尔移民局签发的落地签证通知函中国边检机关不认可,不可作为出境凭证,请事先办好签证贴纸或办妥出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