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则与信息
在申请
签证之前请认真阅读签证的一般规则以及关于签证种类、申请签证、相关费用(新的领事费用表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行)、付款方式和预防接种证书的一般信息。
不予电话咨询任何有关签证的信息。
请注意,签发或拒发签证是一个政府的主权行为,它是由每个国家行使的、由国际惯例承认的一项特权。
决定签发(或拒发)签证、签证的类型及其有效期是一个政府的主权行为,是不容争辩的。
巴西签证的发放以1980年8月19日颁布的第6.815号联邦法律为依据,辅以由全国移民事务委员会(Conselho Nacional de Imigração http://www.mte.gov.br)发布的有关文件。
本网站列出的签证申请要求并非面面俱到。领事部可视情况,要求提供补充文件和资料。
签证申请可以由本人申请,或有朋友,家人,同事或中介。不接受邮寄方式。
签证通常根据所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批。但领事处官员可能会要求申请者面签。此时,领事处工作人员会通知申请者,安排到使馆领事处面签的时间。此类情况在北京仅有10%左右。
签证处理时间:
签证处理时间由签证类型决定。作为团组提交的签证申请需要更长的处理时间。请务必提前计划好提交签证申请的时间。满足申请要求后,签证处理时间约为:
· 五个工作日。
以上预计的处理时间不包括:
· 因公普通
护照持有人的签证申请材料在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停留的时间;
· 签证申请材料在旅行社或签证代理处停留的时间;
·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补充文件和资料的时间;
· 巴西劳动和就业部审批工作签证的时间和巴西外交部审批某些临时签证的时间(包括临时签证一类、三类、四类、六类、七类和永久签证)。
申请签证和付款方式:
点击上述链接以了解如何申请签证和如何支付签证费及其他费用。
领取签证:
在填写完整签证表、支付签证费用并向领事部提交签证申请后,请点击这里查看签证状态。当申请状态中“ready for collection”变为红色时,请返回领事部取走护照(下午2:00至3:00)。
外交人员、政府官员和国际组织代表:
·持有外交、公务(官员)护照的中国公民以公务身份访问巴西时,免办签证。
·外交护照或其他国家签发的类似证件持有人需申请签证时,应根据特殊的条件和要求。欲了解是否需要申请签证,请发邮件至consular.pequim@itamaraty.gov.br
·如需办理签证,请在提交签证申请表的同时,附上由所在外交机构或国际组织出具的照会,说明前往巴西的目的。请认真阅读申请签证。
就个案咨询,请发邮件至consular.pequim@itamaraty.gov.br
中国与巴西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仅对持外交、公务或官员护照者)
语言版本:葡萄牙文,英文和中文
中国文件认证
点击上述链接以了解如何对需要向领事部或巴西政府部门提交的中国文件进行认证的相关信息。
签证发出之后:
在对等的基础上,中国护照持有人必须在签证签发90天之内入境巴西。该规定亦适用于以下国家/地区护照持有人:安哥拉,巴林,佛得角,柬埔寨,中国,古巴,赤道几内亚,加蓬,加纳,希腊,洪都拉斯,印度尼西亚,日本,约旦,科威特,老挝,利比亚,缅甸,尼日利亚,阿曼,巴拉圭,巴基斯坦,菲律宾,葡萄牙,卡塔尔,韩国,瑞士,泰国,台湾和突尼斯。按照要求提出申请是申请人的责任。
90天的期限无法延期,一旦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入境巴西,则须重新申请签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 自首次入境巴西之日起,签证被激活。请确认移民官员在您的护照上加盖入境章。
· 除过境签证外,所有类型的签证均可多次入境。
· 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 护照上必须有持照人的签字或其指纹印记(如需要)。中国公民必须用汉字而不是拼音签字。
· 污损的护照将不予接受。
· 签证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则须由其父母签字。
· 低画质的照片将不予接受,照片分辨率最低为200dpi。关于照片的规格及范例,请点击https://scedv.serpro.gov.br 和https://scedv.serpro.gov.br/frscedv/orientacoes/ICAO200811EN.pdf
· 领事部不提供加急服务。
· 领事部不通过邮寄形式接受签证申请或提供服务,居住在蒙古共和国公民和合法居住在蒙古境内的外国公民不在此例,具体信息请联系巴西驻乌兰巴托名誉领事馆。申请人须负责支付包括预付费回邮信封在内的全部邮递费用。领事部将不对文件的损失或延误负责。
签证费用:
签证费由签证类型决定。一共有三种与签证有关的费用:
- 基本费(由申请人的国籍和对等原则决定);
- 对等费:向某些国家公民收取的额外费用,以与巴西公民支付的费用相对等;
- 代送费:不分国籍,如果签证材料由第三方(朋友、同事、旅行社、签证代理)递交时,需要支付额外费用。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或附外交部照会递交的情况除外。
请注意,某些签证需由巴西外交部或劳动和就业部审核。
中国公民随团队旅游的,建议通过由中国政府授权的旅行社。本馆与签证代理机构没有任何商业关系,领事部工作人员不得推荐任何此类机构。
未成年人签证:
申请人未满18岁时,须提交出生证明(附葡萄牙文或英文翻译)和经公证的由父母双方或其法定监护人(须证明监护关系)签署的“为未成年人签发巴西签证授权书”。关于该授权书的必要内容,请点击以上链接。
旅行证:
对于台湾护照持有人,签证将签发在其旅行证上,申请程序请参考申请签证和付款方式。请注意,台湾护照持有人除支付签证费外还需支付巴西旅行证制证费。首次赴巴西的或其旅行证过期的,制证费为人民币600.00元。旅行证遗失、损坏的或在申请签证时无法出示旧旅行证的,换证费为人民币1200.00元。
具有双重国籍的巴西公民:
即便拥有其它国籍,巴西公民亦不可申请巴西签证,而必须持有效的巴西护照入境巴西。丧失巴西国籍的人士,须证明其放弃巴西国籍的法令已在巴西官方公报(Diário Oficial)上刊登过。
巴西外国公民身份证(Registro Nacional de Estrangeiros)
领事部不提供巴西外国公民身份证(RNE,发给持有巴西永久签证的外国公民的身份证明)的签发或更换服务。该证件只能在巴西联邦警察局申领或更换。持有有效的外国公民身份证(RNE)或有效外国公民身份证更换证明(“Protocolo de Renovação do RNE”)的人士,可申请旅游签证入境巴西。
持有永久签证申请登记号的外国公民在获得永久签证和巴西外国公民身份证之前不应离开巴西。只有登记号但已离开巴西的,须申请旅游签证方能返回巴西。登记号对入境巴西无效。
请注意,具有巴西永久居民身份的外国公民,如果离开巴西的时间超过两年,将失去其永久居留权。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申请旅游签证,以使其移民身份合法化,而必须重新提交一份永久签证申请。有关详细信息,请登录www.dpf.gov.br 或www.mj.gov.br
欲了解网站上未提供的信息,请发邮件至consular.pequim@itamaraty.gov.br
一般规定、处理时间和相关费用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