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
签证豁免通知 自2007年9月10日星期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的特别行政区的所有公民前往斐济岛的签证豁免生效。 凡符合以下入境要求条件即可获得斐济官方的通行证: 1.所持护照的合法有效期在4个月或在原定逗留期限以上 2.已购买往返机票; 3.出具足够负担停留期限的资金证明 斐济政府允许签证豁免持有人在斐济停留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游客只要交纳F$93.00的费用并且计划逗留时间在规定最长逗留期限6个月以内都可自由申请免签。 |
国民服务
身份证明书(CI)被发行给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护照到期或遗失需要紧急返回斐济的斐济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