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籍
根据尼日尔国籍法,尼不承认双重国籍。
二、居留
在移民局(DST:Direction de la Surveillence du Territoire,电话:00227-20732012)办理居留签证(Visa de Séjour)或居留证(Permis de Séjour)
入境后,可在当地移民局办理长期居留签证,有效期1年,到期可续延。在居留签证有效期内出入尼日尔国境不必再办理签证。
居留证有效期为4年,到期可续延。办理居留所需资料及费用如下:入境护照签证、访问目的证明和卫生检疫证书、市政府户籍管理费1500西非法郎、无犯罪记录证明、4张身份证件照片、印花税50000西非法郎、住址证明、工作证明、手续费5000西非法郎。
特别提示:无尼日尔签证入境者可能被遣返。更详细和更新的资料可向尼日尔移民局和海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