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留政策
外国人须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遵守签证上标明的停留期及其他限制规定。所有的签证只能用作短暂居留许可,且不能作为申请永久居留许可的依据。
如希望在南非工作、学习或长期居住,必须在赴南非前申请相应居留许可,包括临时居留许可和永久居留许可。临时居留许可又分为商务、工作、学习、亲属团聚、交换生、退休人员、医疗等几类。请直接前往以下地址办理:
南非驻中国使馆: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5号
南非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2706室
二、国籍与移民政策
南非承认双重国籍,但鼓励使用本国护照。拥有南非永久居留权,并连续在南居住五年以上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加入南非国籍。南非公民的外籍配偶拥有南永久居留权二年后可申请加入南非国籍。在南出生的新生儿,如父母一方或双方系南非公民或拥有南永久居留权,出生时即具有南非国籍。
鉴于南非失业率高,非技术和半技术移民南非比较困难,如系投资、引资、引进技术则获得移民的机会较大。凡有意移民南非者,须申请南非永久居留(Permanent Residence)并呈递“移民甄选委员会”(Immigration Selection Board),由该委员会进行个别审定。所有移民申请个案均须由本人在原居住国向南非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一旦申请被核准,申请人须在6个月内到南非报到,接受永久居民身份,否则,居留权将被取消。
有关南非签证、居留、国籍及移民政策等相关具体规定请查阅南非内政部网站。
南非内政部网址:www.dha.gov.za
南非内政部免费热线电话:080060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