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巴颁发停留期3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工作签证,期满后可申请延期。在安巴工作1年以上者可申请居留许可。安巴居留政策执行较为严格,无工作签证者一经查出,将被限期离境,违者一年内不可申请工作签证,并将追究雇主或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在安巴定居7年以上可申请当地国籍,与安巴人结婚满3年后也可申请安巴国籍。具体事宜可咨询安巴移民局,电话:(1-268)562-6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