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多主要居留种类有:永久居留权、长期工作许可、短期居留等。
申请永久居留权,移民官将对申请人的教育、职业资质,个人历史、就业情况、经济状况、培训技能等进行审查。如申请人与特多公民结婚,或在特多连续居住满5年,可申请居留。申请费用为1000特元。
申请工作许可,应由拟雇用申请人的特多公司或特多政府指定的律师代为申请,并提交工作许可申请表(1份原件,7份复印件)。初次颁发的工作许可期限一般为1至2年,期满后可申请延期。在特多工作一定要持有合法工作许可,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务工。
特多承认双重国籍。特多原则上以出生地确认国籍,也允许其他国籍的人申请加入特多国籍。持有特多永久居留权五年后,可向特多移民局申请入籍。
特多移民局电话:(868)623-6569;传真:(868)625-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