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后,中国公民可在瓦停留1个月,如有需要可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最多3次。申请延期不超过4个月的,缴纳延期费6000瓦图;申请延期超过4个月不超过7个月的,缴纳延期费12000瓦图;申请延期超过7个月的,须经移民局审批同意并缴纳延期费18000瓦图。申请办理在瓦延期,应提交护照照片两张,并填写在瓦延期停留申请表。
首次在瓦申请居留许可,如符合条件,将获颁有效期一年的标准居留许可,申请人须在首次提交申请时,向移民局一次性支付申请费20,000瓦图,首次申请共收费57,600瓦图(包含第一年的申请费用),每年更新。首次申请后再次申请居留许可,如申请居留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缴纳申请费158,400瓦图;如申请居留时间3年以上5年以下的,缴纳申请费259,200瓦图;如申请居留时间为5年的,缴纳申请费511,200瓦图。(注:上述数据为瓦移民局2011年9月18日更新后至今的数据)。
瓦不承认双重国籍,血统原则优先于属地原则。原则上外国人须在瓦连续居住10年以上方可申请瓦国籍。
对有意在瓦从事商贸活动的投资者,在取得瓦努阿图投资促进局Vanuatu Investment Promotion Authority Board (VIPA)的商贸活动许可后,可申请“投资者身份居留许可”。最低投资额不得少于5,000,000瓦图,投资可为现金,也可是其它财产。
瓦目前在香港设有商务专员公署,为符合条件者办理瓦永久居留证,申办费用约3,300美元。(按2013年11月份汇率约合20,200人民币。)持瓦永久居留证在瓦居留十年以上可以申请加入瓦籍。
瓦入籍主管部门为公民身份办公室,中国公民入籍应通过正常渠道办理,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