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驻外代表机构的确定(以主要目的国为准):
重要提示:
如无视管辖规定,虚报材料向非主管的申根国家驻外代表机构提交签证申请,将可能导致拒签。即使获得了签证,最终在机场入境检查时也可能遇到问题。如最终在入境检查时发现向错误的国家申请了签证,即使签证有效,也将被拒绝入境德国。
如您现在发觉您必须向另一申根国家申请签证,您可以通过如下链接登陆其驻华代表机构的网站:
(链接至欧洲联盟驻华代表团网页,其中列出了所有成员国使馆的网址)
http://eeas.europa.eu/delegations/china/travel_to_eu/embassies/index_en.htm
您居住地或常住地所在领事辖区决定哪一德国驻华使领馆负责受理您的申根签证申请。这与您的出生地、护照出具地或户口所在地无关,仅仅取决于您实际的居住地或常住地。
居住地/常住地一般是指一个人生活和工作所在地。如果已在某地逗留六个月或从开始在该地逗留算起预计在该地逗留6个月,该地可被认为是常住地。如常住地与户口本或者护照出具地不符,申请人须提供常住地证明(如附有现居住地址的暂住证明、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和工作合同等)。
只有在个别特殊情况下,使领馆才会破例处理非其领事辖区内的签证申请事务。如有需要,请您与相关签证处联系。
如您通过中智签证公司的签证受理中心申请申根签证,您也可以在中智签证的网页上选择正确的领事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