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申根因私/探亲签证所需文件:
有申请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C类);
最新的白色背景照片一张;
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所申请签证到期日至少3个月)和护照复印件包括身份页和全部以往签证页;
相关的文件,证明签证申请人在不迟于申请日之前6个月的时间内收到拉脱维亚内务部国籍和移民事务办公室批准的邀请函(上述邀请函号码需有效);
财务收入证明文件 – 最近6个月的银行清单或银行转账文件原件;
结婚证或证明关系的公证文件 (文件需译成英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用申请受理国语言或是用英文书写的雇主证明信,说明申请人姓名、职位、同意其旅行的期限并注明其薪水。 证明信上需注明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并加盖公司或学校公章。
未成年人旅行:由父母双方出具用申请受理国语言或是用英文书写的书面同意证明信 (各自向使馆提交公证处书面证明文件) 。若父母离婚:需提交离婚证和监护证明原件,译成申请受理国语言或是英文。
有效的旅游健康保险单(全部最低保额为30 000欧元,需涵盖旅行全程+15天,保证承担紧急医疗治疗费用,以及访问者因医疗原因返回永久居住国或者发生死亡造成的费用),原件 + 1份复印件。
全程旅行机票预订;
住宿证明;
户口本 – 户口 (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签证费 – 500元人民币。
请注意:上述所提要求不是全部。必要情况下,负责申根签证申请的签证处有权要求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文件。
签证过程需 5-10 个工作日。
签证费是不可以退还的。如果签证被拒绝后,使馆不负责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关于各国信息和签证处开放时间,请联系有关签证处或参见相关网页。
请在来使馆申请签证之前通过电子信箱或电话进行预约。我们要求您提供您的邀请函号码以便进行提前确认。
所有提交材料中的中文材料均需有英文或拉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