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是授权外国人在拉脱维亚共和国居住一段时间(临时居住证)或永久居住(永久居住证)的文件。如果您希望半年之内在拉脱维亚共和国居住90天以上(从入境的第一天算起)以便进行商业交易、或作为个体户在拉脱维亚共和国工作或居住,您必须获得一张居住证。
在递交相关文件之前,您的邀请人应当向国籍和移民事务办公室 外国人服务中心或领土办公室 提请批准邀请函。
有关居住许可的类型,所需文件清单以及其他信息,请参阅拉脱维亚共和国国籍和移民事务办公室主页 http://www.pmlp.gov.lv/en/home/services/residence-permits/#1
居住证文件审查费:
- 国籍和移民事务办公室收到文件后 30 个工作日之内 - 1755 RMB
- 国籍和移民事务办公室收到文件后 10 个工作日之内 - 2925 RMB
- 国籍和移民事务办公室收到文件后 5 个工作日之内 - 4135 RMB
领事手续费 - ( 585 RMB )
获得国籍和移民事务办公室批准后,外国人应当向拉脱维亚驻华使馆提交有效期为 10 天的
签证申请(
签证申请表(D类)) ,签证申请费 -510 RMB。 抵达拉脱维亚共和国后,外国人应当亲自前往国籍和移民事务办公室外国人服务中心或地区办事处并领取居住证。
在拉脱维亚使用的文书认证
拉脱维亚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为拟送往拉脱维亚使用的中国文书提供认证办理服务。
认证办理过程分以下几个步骤。由中国有关机构签发的文书需要提供:
英文或俄文翻译件
公证人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认证
拉脱维亚共和国驻华大使馆认证
提交使馆认证的文书,当事人需要填写认证申请表 ,并出示其
护照。
根据提交文书的特点,法人实体文书可以由首席执行官(CEO),或者是首席执行官指定的
代表提交。
根据提交文书的特点, 提交文书的自然人是:
文书当事人
持有公证人委托书,由(1)中的文书当事人指派的人员
在提交文书中证明亲属关系的,(1)中的文书当事人的亲属
文书在提交日后的两个(2)工作日内予以认证。
每件文书的费用是: - 自然人120元人民币;
- 法人机构12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