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须知
中国公民去卢森堡必须在卢森堡大公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非中国公民前往卢森堡,如持有有效中国居住许可证,可以在卢森堡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若该申请人不持有合法中国居住许可证,则须在居住国或原藉所在地申请。
所有中国公民(除居住在上海总领事馆管辖区,即上海,安徽,江苏,浙江和福建地区以外)必须前往卢森堡大公国驻华大使馆递交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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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本页告知您签证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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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国家公民需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见 国家名单(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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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请流程取决于签证时期及访问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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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本人 ,至少距出发日期提前15个工作日递交签证申请(最多可提前3 个月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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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费用:60欧元(C类),50欧元(D类),以人民币支付。请注意人民币相应费用以欧洲中央银行汇率为准,会有所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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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签证前,请核查您是否带齐所有资料。每位申请者递交签证时,都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张填写完整的签证表格和一张彩色照片(白底,规格35mm x 4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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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护照首页复印件。如果申请单次入境,护照的有效期必须比预计离开申根国的日期至少晚三个月。如果申请多次入境,护照的有效期必须比预计最后离开日期至少晚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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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覆盖整个旅途行程的人身意外医疗保险证明,且适用于申根国家区域。保险必须包含回国治疗,紧急医疗救助和住院险。最低投保额度为3000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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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根据申请签证种类的不同,您可能被要求提供其他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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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参见相应 签证种类说明 。
下载签证表格(中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