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须知-申请ADS旅游签证
ADS签证是由斯洛文尼亚签发的准许在斯洛文尼亚旅游的签证, 依据之前制定的协议签发。此签证只签发给至少有五人的旅游团队。最多停留时间为30天。
签证申请:
ADS 签证必须通过有ADS授权的旅行社申请。申请材料由旅行社CNTA注册人员(白卡持有人)亲自提交。
ADS 授权的旅行社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 团队全部成员的名单,附上其护照号码;
2.一份中国旅行社出具的详细的旅行日程安排(要翻译成英文或接受申请国的语言),包括:
- 往返航班的详细信息
- 团队入住旅馆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及其 在各旅馆停留的起止时间,
- 团队在整个旅程中来往各地之间交通方式的详细信息,
在接受签证申请提交后变更的旅程航班信息需要及时通知使馆。
3.航空公司提供的经过确认的中国-欧洲-中国往返机票预定单(要求附有旅客名单);
4.旅行团组(或者每组各成员)的保险需在其旅游申请的成员国领土内和旅行行程期限有效;保险必须覆盖全程. 保值至少需等值于30000欧元,需承担紧急医疗救助,治疗费用或者因医疗原因归国费用;
5.组团领队的姓名,CNTA授权的导游卡复印件,白卡;除非导游也需要申请签证,则导游需要出示签证的复印件;
6. 指定的欧洲旅行合作伙伴机构,联系人姓名和详细联络方式;
7. 旅行安排的欧洲合作伙伴提供的确认信,保证向全体成员提供在旅行日程安排中提及的在欧洲境内的食宿、交通;
8. 每一个成员都要提供: 一份按时填好的签证申请表格并粘贴近照,由成员本人签名;
9. 每一个成员都要提供:至少在签证过期后90天内还有效的本人护照,及一份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
10.每一个成员都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1.每一个成员都要提供: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12.每一个成员都要提供:经济担保,如:三到六个月的银行支出,存款历史记录;
13.每一个成员都要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英文翻译包括: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签字,日期,公章及签字人的职务和姓名),证明信要说明:
- 工作公司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 证明信签字人(开证明人)的姓名, 工作职务
- 申请人的工作职务, 申请人的工资
- 休假许可
- 旅行归国后的工作关系确认;
14. 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15. 学生:学生证,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附英文翻译件,包含如下信息:
- 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
- 准假证明;
-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
- 复印件一份;
16.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
-(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补充材料、提示和信息
1. 旅行结束后,须经旅行社向斯洛文尼亚驻华大使馆出示登机牌和护照。
2. 所有文件都应该要翻译成英文或接受申请国的语言。
3. 中方的经授权的旅行社可能还会被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和信息。
4. 个别成员可能被要求接受面谈。
5. 提供上述材料并不能保证获得签证。
签证费用
签证费人民币550元
签证办理所需的时间
申请受理的时间由申请人多少而定。使馆建议尽早提交申请资料,应至少在计划出发前14天来使馆申请签证。
旅行行程的改动
只有按照提交申请时预先制订的旅行计划旅行,签证才有效。如果出于任何非人为控制原因,需要在提交申请之后,出发之前对旅行计划进行任何修改,中方经授权的旅行社有义务立刻通知其申请提交的使馆或总领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只可以对旅行计划进行细小的改动,如团队住宿的旅馆。在任何情况下,全部队员都要随团旅行,并住宿在同一个旅馆中。不接受对旅行计划的重要基本内容进行改动。
旅行中如有任何变动必须在24小时之内报告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