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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塞拜疆各种签证办理手续

2014年10月06日 来源:阿塞拜疆驻华大使馆 人气:

  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移民法典规定,阿塞拜疆签证分为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入境签证分为三类:外交、公务和普通签证。普通入境签证一般颁发给赴阿塞拜疆进行业务、科研、学习、工作、旅游、文化、体育、人道、私人访问和治疗访问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根据入境的次数,入境签证分为一次和多次入境签证,而过境签证分为一次和两次过境签证。一次入境签证有效期不超过90天,而多次出入境签证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持过境签证在阿塞拜疆停留日期最长为5天。

  乘飞机直接过境阿塞拜疆且在阿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机组人员和乘客免办签证。

  一、中国和阿塞拜疆互免公务旅行签证的协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两国政府关于互免公务签证协议,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赴阿塞拜疆免办签证。如在阿塞拜疆境内逗留逾三十日,应当依照阿塞拜疆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手续。政府副部长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和军队将级及以上军衔的军官,因公前往阿塞拜疆,应事先通过外交途径征得该国同意或通报该国相应部门。

  详情请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公务旅行签证的协定》)

  二、办理签证所需材料

  中国公民持因私普通护照赴阿一般需要提前到阿塞拜疆驻外使领馆申办签证。

  办理签证须提供的材料为:

  (一)申请表(相关机关确定的样式);

  (二)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应在所办理签证的有效期届满日后还有至少三个月有效期)和主要页的复印件;

  (三)符合生物识别要求的两张彩色照片(3×4厘米);医疗保险单复印件(如果邀请方不承担相关医疗服务费用时);签证费用的支付文件;

  (四)阿塞拜疆邀请方邀请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到阿塞拜疆的请求书(需事先送交阿塞拜疆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确认),国家登记证明文件(用于非政府组织)复印件,证实邀请原因的文件(办理过境、旅游、官方和私人签证不需要这些文件);

  (五)根据签证目的还需提供的文件:

  1、官方访问入境签证

  颁发给驻阿塞拜疆外国代表机构、领事机构以及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行政技术服务人员和他们的家庭成员,以及带有外交或者特别使命来到阿塞拜疆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具有阿塞拜疆共和国国际条约规定的情形。这些签证的境内停留期由所发签证的有效期限定。该签证同时颁发给要到阿塞拜疆共和国参与官方措施和会面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为了办理签证还需要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呈交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正式照会,或者阿塞拜疆相关机构的请求书。

  该签证的在阿塞拜疆停留期不超过180天。

  2、 业务访问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来阿塞拜疆建立业务联系和合作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颁发的根据是阿塞拜疆国家机关、阿塞拜疆法人或者未建立法人而从事企业活动的自然人以及外国法人的代表机构和分支机构出具的请求书,或者证明他们在阿塞拜疆从事企业活动的证实文件。

  该签证中的境内停留期限不超过180天。

  3、科学和教育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来阿塞拜疆从事科学活动、参加会议、研修班和其它科学措施或者进入教育机构接受教育或者提高技能的人。

  颁发的根据是在阿塞拜疆此领域的国际机关、科研院所、通过国家注册的教育机构。

  办理该签证需要该人具有足够资金支付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学习和生活所需费用的相关文件(在没有国籍国或者长期登记居住国资助学习的情况时)。

  该签证的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不超过90天。

  4、工作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表明愿意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就业,并带着此目的来阿塞拜疆的人。颁发签证的根据是作为雇主的阿塞拜疆共和国国家机关、在阿塞拜疆共和国进行活动的法人或没有创立法人而从事企业活动的自然人,以及外国法人代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请求书。

  该签证的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不超过90天。

  5、治疗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来阿塞拜疆共和国检查和治疗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颁发签证的根据是作为接待方的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医疗机构的请求书,办理该签证还需要被邀请方具有需要检查或者治疗的疾病的医学证明。

  该签证的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不超过90天。

  6、私人访问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外国人和无国籍人,颁发签证的依据是由相关执法机关完成手续的阿塞拜疆公民、在阿塞拜疆常住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阿塞拜疆具有短期居留许可的劳动移民或者学习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只用于该劳动移民或者学习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家庭成员)的邀请。

  为了办理该签证需要邀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承担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访问所需费用(用于机票、日常生活、医疗等等)的保证书,以及具有支付该费用的资金的相关文件,以及证明被邀请人是劳动移民或者外国和无国籍学生家庭成员的文件。

  该签证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不超过90天。

  7、人道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用于从事人道活动,进行人道措施或者参与类似措施。颁发签证的依据是作为接待方的阿塞拜疆国家机关、该领域法人的请求书。

  该签证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不超过90天。

  8、文化和体育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用于参与在阿塞拜疆共和国进行的文化和体育活动,颁发签证的依据是作为接待方的阿塞拜疆国家机关、此领域法人的请求书。

  该签证中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不超过60天。

  9、旅游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到阿塞拜疆旅游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该签证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不超过30天。

  办理该签证需要证明访问是以旅游为目的的文件(旅游付款凭单或者旅游许可证),或者客票和宾馆、汽车旅游者宿营地、旅游中心或者其它类似机构的订房证明。

  10、过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前往第三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用于穿越阿塞拜疆国境。

  该签证的有效期最长达30天,而在阿塞拜疆的停留期限最多为5天。根据空运、水运、铁路和其他交通工具抵达的路线和所需时间颁发过境签证。

  办理过境签证需要目的地国入境签证的复印件(除非确定可以免签进入目的地国)和从申请国出发到目的地国的交通票据(在可能获得的情况下)或者其它证实本次访问的资料和其它签证文件。

  (六)持有效护照、无父母或法定代表人陪同而进行访问的未满18周岁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办理签证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出生证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书、父母或者法定代表许可书、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不论是否颁发签证,已付费用不再返还。

  注意:为了确保顺利出入中阿过境,请保证护照至少具有半年有效期。

  三、电子旅游签证

  从2013年4月开始,阿塞拜疆开始为赴阿旅游者颁发电子旅游签证。赴阿旅游者可通过互联网同被授权的阿塞拜疆旅游公司或其境外合作伙伴联系办理电子旅游签证,并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电子旅游签证受理审批期限为15个工作日。该签证不能延期,亦不能变更旅游者身份。电子旅游签证不粘贴在护照上(注:通常打印在一张A4纸上),由旅游者通过边防通行检查站时连同护照一并提交。边防通行检查站将对电子旅游签证持有者信息进行出入境登记。

  被授权的阿塞拜疆旅游公司名单下载地址:

  http://mfa.gov.az/files/file/travel-companies.pdf

  四、 落地签证:2010年10月15日,《关于办理外国公民来阿塞拜疆签证若干问题的总统令》开始生效。按照该总统令,只有下列6种情况下外国公民方可在巴库机场入境时在阿塞拜疆外交部派驻机场领事部门办理落地签证,其余外国公民都应提前到阿塞拜疆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注:办理电子旅游签证不需事先到使馆办理签证):

  (一)阿塞拜疆与外国签署的国家间及政府间条约所规定的情形;

  (二)应阿塞拜疆总统、总理、议长、总统办公厅主任、纳希切万自治共和国议长正式邀请来阿塞拜疆人员;

  (三)经阿塞拜疆国家移民局同意应阿塞拜疆宪法法院院长、最高法院院长、总检察长、国家人权代表、阿塞拜疆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中央政府执行权力机关领导等的正式邀请;

  (四)各国驻阿塞拜疆外交、领事机关及国际组织的行政技术人员及其家属,以及来阿塞拜疆执行特殊外交使命的外国公民;

  (五)应阿塞拜疆紧急状态部的正式请求来阿塞拜疆参加旨在消除灾害后果的外国公民;

  (六)在阿塞拜疆亲属死亡需来阿塞拜疆处理善后事宜的外国公民,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注意:请尽量不使用此种方式来阿塞拜疆。如确有需要,请协调好两国相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阿塞拜疆共和国外交部网址:www.mfa.gov.az

  阿塞拜疆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局电话:00994-12-4939919、4935628。

  阿塞拜疆共和国外交部驻纳赫切万领事局网址:http://dmfa.nakhchivan.az/

  阿塞拜疆驻华使馆网址:http://azerbembassy.org.cn/

  地址:朝阳区齐家园外交公寓复合别墅3-3,北京,100600大使馆座落于丝绸市场附近。最近的地铁站是“永安里”、“建国门”。

  大使馆领事部电话:0086-10-65324614 传真:0086-10-65324615

  如果进行电子签证请链接http://evisa.mfa.gov.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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