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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海关申报规定

2014年10月08日 来源:老挝驻华大使馆 人气:

  老挝《刑法》第46条规定:制造、交易、销售、拥有毒品,或入出境运输、携带毒品过境老挝者,最高将被判处死刑。老挝禁止引进或输出武器、爆炸物、淫秽印刷品、佛像、古物等商品和物品。携带超过2000万基普现金(约2500美元)或等值外汇及价值1亿基普以上的贵重物品入境老挝者,须经老挝银行批准并如实申报。携带价值50美元∕人以上的物品、香烟200支以上、雪茄50支以上、烟草250克以上、威士忌酒1公升以上、红酒2公升以上,须如实申报。携带药品、印刷品、磁带、光碟、化学品、宠物、野生动物及植物等入境,须事先得到有关部门许可。

  老挝海关咨询电话:00856-21-223519、223520。

  老挝卫生部咨询电话:00856-21-241924、25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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