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入境
因旅游、公务、民间组织活动、商务和投资,或为研究及学习目的而前往南苏丹共和国的中国公民应前往南苏丹驻华大使馆办理
签证,也可由南苏丹相关旅行代理机构向内政部申请获得旅行许可后在机场签证窗口出示许可并办理入境签证。进入南苏丹后,申请人可以向内政部移民、
护照和国籍局申请签证延期和有关居留变化事宜。
海关防疫
来南苏人员应到国内所在地涉外卫生检疫部门进行体检,注射黄热病和霍乱防疫针。携带《健康检查证明书》和《国际预防接种证书》备机场入境检查。
机场海关工作人员对普通旅客携带行李均进行开箱检查方可放行,请遵守南苏丹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携带违禁物品,维护我公民形象。
居留入籍
所有外国公民须持有效护照和签证,在内政部移民、护照和国籍局外国事务处进行登记;所有外籍务工人员须申请劳动、公共服务和人力资源发展部签发的工作许可,内政部只向持有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签发居留许可。
外国公民与南苏丹公民结婚并在南苏丹连续生活工作满5年的,可申请加入南苏丹国籍;外国公民在南苏丹连续生活工作满10年的,可申请加入南苏丹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