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完整、如实填写申请表。如信息不真实或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可能会导致拒签。
2、提交一张近期彩色照片、
护照资料页复印件一份。护照有效期至少为6个月,并有2页以上的空白
签证页。
3、申请人本人递交申请材料,使馆不受理邮寄申请。
4、第三国公民(不包括其他国家驻阿外交人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工作许可证、有效阿富汗签证、工作证、机票和酒店预订单。
5、使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信息材料。
注: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并不能确保签证一定获准。
二、签证种类及其要求
(一)外交或公务签证
1、阿富汗外交部、有关国家驻阿富汗使馆、联合国组织的外交照会;
2、中方有关被授权单位签证邀请函原件(中方有关被授权单位系指中方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外事办公室、商务厅,以及外交部领事司认可的单位和部门,下同)。
(二)团体旅游签证(“L”签证)
1、公司或单位介绍信
2、中方有关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原件
3、日程安排和团组人员名单
(三)中国公民或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员的家属探亲签证(“Q”签证)
1、国内亲属邀请函
2、亲属关系证明
3、机票预订单
(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员的家属探亲签证(“S”签证)
1、国内亲属邀请函
2、亲属关系证明
3、机票预订单
(五)商务签证(“M”签证)
1、中方有关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住址证明及翻译件
4、银行存款(4000美元以上)
5、阿外交部认证的无犯罪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6、往返机票(目的地与邀请函一致)
近5年内有赴华记录者申请签证提供以下材料:
中方有关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原件
(六)参加非盈利性交流、访问、考察等签证(“F”签证)
1、中方有关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原件。
2、单位介绍信
(七)职业签证(“Z”签证)
1、中方有关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原件
2、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就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有资质的中国医院或阿富汗公立医院的体检证明和复印件。
注:“Z”签证持有人入境后30日内,应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八)学习签证(“X”签证)
1、录取学校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中国教育部颁发的“外国留学生签证申请表”,即JW201或JW202表原件和复印件
3、阿富汗公立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者毕业学校毕业证
注:“X”签证持有人入境后30日内,应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